以下信息为2023年9月14日发布温馨提示:蒜网大蒜|大蒜知识|大蒜买卖|冷藏租赁|劳务提供|大蒜行情,全程免费服务,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若发现有人通过本平台谋取您的利益,或收费现象,请及时向本平台举报,举报微信:zhsw00002谨防上当受骗! 蒜农到农贸门市部出售大蒜时,发现地上散落着零星蒜头,于是上前捡拾,无意到,意外发生了。近日,江苏邳州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一名蒜农因被正在卸载的蒜头袋压伤,造成十级伤,将农贸门市部及其法人告上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蒜商、蒜农分别承担责任七成、三成。
2022年6月,邳州某大蒜交易市场分散,李某人独资经营的农贸门市收购了蒜农王某的一车大蒜,大蒜在过磅后送到库房房间,该门市工人进行卸货,王某看到地上有掉落的零星大蒜,赶紧上前捡拾。不料,大蒜车上的蒜袋这时候突然滚落,不偏不倚砸中了王某,王某当即倒地不起,周围人马上将其经诊断,王某身体多处,累计费用医疗费25872.69元。
王某出院后,找到蒜商李某协商赔偿问题,然而,双方就责任问题各尽其责,多重协商未果。无奈之下,王某将李某及某农贸门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邳州法院碾庄法庭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了地震,但因双方增量增加,尚未确定。经鉴定,王某构成十级伤残。
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双方争议焦点提出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及责任承担问题、原告损害赔偿的各项损失无事实及法律依据。
经法庭审理,法官认为,被告李某及其独资经营的农贸门市其经营管理的场所具有相应管理职责,本案中,原告出卖大蒜过程中,初次过磅后,原告大蒜车辆按指示进入被告现场,被告组织人员卸车,被告对大蒜卸车现、搬运具有管理控制职责,无证明证明被告尽到安全义务,在卸车过程中,被告方没有提示警告注意安全,被告方工人在卸车过程中操作不规范,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车上蒜袋倾倒滑落,同时,防守方也没有制止原告在车附近捡捡大蒜,最终导致原告被卸货过程中车上滚落的整袋大蒜砸伤,被告的防守方违规了原告的身体健康权,给原告造成了损失,因此被告人其应当承担责任;原告王某系种植户,经常整装大蒜,对装卸流程及在车下捡捡行为存在的风险理应非常明显,但其安全意识淡薄,未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捡拾过程中亦未注意及时观察风险,缺乏基本的安全审慎义务,自身也存在过错。
法院作出判决,酌定由二被告承担70%的责任,原告自担30%的责任。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规定相关规定,判决二被告赔偿原告王某各项损失135092元,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清偿,驳回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后,双方双方均服判决,被告也依约履行部赔偿,全面解决至此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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